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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时间:2021-11-12 1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项目,将新建12栋原粮混凝土筒仓、3栋酿酒车间、1栋低压配电间和2栋坛子酒库以及配备的埋地事故池,购置并安装酿酒和储酒配套设备与系统,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年产馥郁香型基酒约7800吨,可实现公司优质馥郁香基酒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项目产生废气、废水和噪声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坰河街道酒鬼酒工业园区

  联系人:石宗顺

  联系电话:13412928053

  电子邮箱:shizongshun@cofco.com


三、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0号华坤时代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31-82985821


四、公众意见表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1、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3、纸质报告书查阅途径:可前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坰河街道酒鬼酒有限公司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及公众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的看法及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从环保角度出发,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3、公众就项目建设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4、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其意见或看法;

  5、对本项目的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周边的公众以及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公众。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填写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二期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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